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五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四十七项中第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

二、整改目标:2023年12月底前,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依法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三、整改措施:

1.指导督促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园区,尽快完成编制工作并确保报告质量。

2.督促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定期调度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进展情况。督促园区管委会于2023年12月前,取得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审查意见。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整改机制。将督查反馈问题列为全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攻坚破难”主攻方向,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到位。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移交四十七项问题第五项问题整改作为重要事项,形成主要科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主要领导部署调度的整改推进体系,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靠。二是积极推进整改任务,2022年7月25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四十七项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将督察所涉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的问题移交我市落实整改。七台河市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督导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开展了相应的规划环评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8日取得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

五、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5月6日(自公示日起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8995306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04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七台河市委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